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一党派(团体)一品牌”培育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组织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效应的党派团体工作品牌,全面推进学校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中开展“聚共识同心筑梦,担使命共启新程”为主题的 “一党派(团体)一品牌”培育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支持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充分发挥组织特色、成员专长,凝练特色和优势,培育工作品牌,努力形成“一党派(团体)一品牌”工作格局,推进学校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通过一年时间,打造1-2个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新颖、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派辨识度的标志性品牌。

二、创建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党派团体要围绕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学校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开展项目申报并实施,聚焦服务支撑“三个一号工程”,深度融入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建设和我校攻坚“三大工程”建设,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和加快建设与浙江在全国地位相匹配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大学,画好最大同心圆,凝聚磅礴力量。

2.围绕自身优势打造品牌特色。能紧密结合各党派团体自身已有工作基础、成员学科专业优势和党派界别特色,可围绕助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服务产业区域、产科教融合、共富共治等组织实施,按照“实践—总结—规范—提升—推广”的思路深化提升、打造品牌。

3.围绕品牌创新突出实效。品牌项目创建要区别于日常性的党派团体活动,凝练别致,不面面俱到,应能够代表所在基层组织的工作特色和工作水平,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党派团体要切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具有独特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的做法与经验,使最终形成的工作品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价值。

三、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应准确清晰、形象贴切、易于推广。为保证品牌建设效果,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品牌培育创建申报数量各限1项(各党派团体可联合申报、共同创建)。各党派团体组织填写《“一党派(团体) 一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申报书》,于 2024 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党委统战部办公室(行政楼318),联系人:胡正琴,联系电话:85070109 。

2.项目实施。各党派团体要按照《申报书》确定的项目目标、内容、举措等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项目质量。

3.项目评定。党委统战部将于202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项目评定和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工作。党委统战部将通过邀请专家通过现场观摩、资料查阅、评估品牌效应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品牌项目、品牌培育项目。根据评定结果,党委统战部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学校各党派团体要把品牌培育创建活动同全国上下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全省上下“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全校上下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大学而努力奋斗的大事要事紧密结合起来,使品牌培育创建过程成为提高成员素质、增强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集智聚力的过程。


附件:“一党派(团体) 一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申报书


                                         党委统战部

       2024年4月24日